侦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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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:
2.讯问证人被害人的注意事项:
3.勘验检查的注意事项:
4.搜查的注意事项:
5.查封扣押的注意事项:
6.查询冻结的注意事项:
7.鉴定的注意事项:
8.技术侦查的注意事项:
9.秘密侦查:
①就是便衣身份侦查
②县公安即可批准
③但不得诱导他人犯罪,不得采取危害他人或公共安全的方法秘密侦查
10.通缉:
①符合逮捕条件,或在逃犯
②县级公安即可发布通缉,超出辖区,报上级发布
③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,发布通缉要同级公安
11.辨认的注意事项:
12.侦查终结:
13.侦查羁押期限:
①一般情况2个月
②案情复杂,上一级检决定,延长1个月,2+1
③交集流广,省检决定,再延长2个月,3+2
④判10年以上,省检决定,再延长2个月,5+2
⑤特殊,最高检报人常,无限延长
14.补充侦查:
【侦查阶段】
①公安自己的案件,公安自己补,检察院不管
②检察院自侦案件,检察院侦查部门补
③监委会案件,没有补充调查规定,不补
④此阶段,补侦无限次,不限时间,不重算期限
【审查起诉阶段】
①公安自己的案件,可以退公安,检察院自己也行
②检察院自侦案件,应当退回侦查部门,捕诉部门也可以自己补
③监委会案件,应当退回监委会,必要时,检察院可以自己补
④此阶段只能退回2次,每次1个月,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
【审判阶段】
①公安、检察院自侦、监委会的案件只能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,不退公安和监委
②此阶段只能退回2次,每次1个月,重新计算审判期限
【注意事项】
①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院退回监委会补侦,人不用退回了,检察院关着就行了
②审查起诉阶段,如果检察院没有退回公安监委,自己补充侦查的,在审查起诉期限内无限次数补侦
③侦查阶段,不批捕才补侦,逮捕了补个屁
15.核准追诉:
①最高检可以核准追溯,核准之前,可以对犯嫌采取强制措施,符合逮捕就逮捕,追诉期间不停止侦查
②最高检没核准追诉前,不得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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